一、申请居留许可的对象
1. 受聘在京工作的外国专家及其随行家属(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
二、申请居留许可的材料
1. 有效护照和签证;
2. 在京住宿地派出所或旅店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3. 准确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附件一)并加盖在经受聘单位的公章,贴一张白色或浅蓝色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 国家外国专家局或外国专家局授权单位签发的《外国专家证》;
5. 年满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提交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
6. 随行家属单独申请时,须提交受聘专家的护照、居留许可和在京受聘单位公函以及上述材料;
7. 配偶还须提供结婚证明;
8. 父母、子女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中国户口未注销或还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员,应先办理注销户口或退籍手续后,凭相关证明申请居留许可。
三、申请居留许可的时限
可以申请有效期1年的居留许可。
居留许可变更所需材料
1. 交验有效护照及居留许可原件;(新旧护照)以及外国专家证;
2. 提交单位申请公函;
3. 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1张近期2寸白色或浅蓝色北京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4. 提交相应的证明:
(1) 变更地址的还须提交在京住宿登记证明原件(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
(2 )变更护照号码的还须提交原护照原件;
保定市公安局居留许可申请相关规定:
一、填写完整、准确、真实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须用黑色的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二、近期符合规定的彩色照片1张。
三、有效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有效中国签证、本次入境章复印件。
四、外国人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健康体检证明,健康体检证明自开具起6个月内有效
五、依法申报住宿登记。
六、就读学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函件、录取或者入学证明和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七、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非中文证明须经专业翻译公司翻译并盖章。
九、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资料:
持z字签证入境者应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国专家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明以及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
办理地点:
保定市行政服务中心: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