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4-04-22

申请材料:

1、邀请单位出具申请函。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以及申请签证类型(访问、工作)、申请总人数(是否有随行家属)、学校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学校公章。

2、外国专家局印制的标准合同复印件。

3、专家中文、英文简历。

4、专家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5、专家本人及随行家属护照复印件。

6、《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复印件。

7、所聘专家超过60岁必须提交体检证明;60岁以下如无体检证明,需提交申请入境后体检的公函。

 

办理费用:50元/份

办事大厅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A座2层

“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后请务必复印留底,专家入境后办理“外国专家证”时还需使用该文件的复印件

 

邀请长期来冀工作的经济、文教专家所需材料:

    1、《邀请外国人来华来冀审批表》

    2、《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护照首页复印件

    4、聘用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5、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个人简历

    7、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

    8、其他被授权单位要求提供的材料

办理时间及地点

1、周二、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2、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