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介绍:
“外专千人计划”重点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应符合“千人计划”引才标准,一般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2) 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4) 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申报要求:
1) 外国专家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华工作; 已经在华工作的,来华时间应在申请截止日期前6个月以内。
2) 外国专家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意向书,承诺入选“外专千人计划”后全职来华工作并在申报书“工作设想”一栏中明确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3) “外专千人计划”暂不接受人文社科领域的人选申报。
4) 外国专家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申请材料和截止日期:
1) “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一)
2) “外专千人计划”申报书(附件二) (附填写说明(附件三、四))
3) 申报人其它个人信息表(附件五)
4) 评审演示PPT(附模板(附件六))
5) 附件(附件七)。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与项目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外国专家的个人陈述视频资料主要包括外国专家对个人经历、水平、成就的自我介绍和评价,以及到用人单位工作的决心、工作打算与设想、预期工作目标等的阐述。)等。
6) 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申报人其它个人信息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
7) 申请截止日期一般在每年的4月份(具体日期根据国家外专局通知)。
8) 外国专家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申报表格不得空项、漏填,不得擅自变更表格格式,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应齐全,否则不予受理。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