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本科教育的国际化水平,规范本科学生到境外大学学习交流的学分认定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课程认定和成绩转换
1.学校承认学生在境外交流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学生所修课程学分和成绩,记入学生个人成绩单。
2.境外学习所修读课程认定为我校必修课、选修课或实践课程的,按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名称和学分录入。
3.境外学习所修读课程与我校课程名不同,但课程内容基本相同的,如果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和成绩,承认为我校相应课程的学分和成绩,由院系在做认定意见时进行审核。
4.跨专业修读的与本专业培养方案无关的课程以及在本专业修读的其他课程均按境外课程和学分录入,视为公共选修课。
5.境外大学的课程成绩,由三级分制换算为百分制的折算关系为:A为90分,B为80分,C为70分。二级分制换算为百分制的折算关系为:“通过”为65,“不通过”为60分以下,其他形式的成绩由教务处负责审核确定。
二、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境外学习之前,需充分了解申请学校相应学期的课程设置,对照我校培养方案,妥善安排自己的学习。所在学院要协助学生制定和落实选课计划,按本专业的培养方案选修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2.学生须在返校两周内到所在学院申请学分认定,由所在学院办理学分认定手续,一月内报教务处审核。如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办理。
3.申请认定的学生,须提供《365bet提款要多久本科生境外学习学分认定表》和境外大学出具的正式成绩单。
三、其它
1.本办法中的“境外大学”,是指与我校签订校际交流协议的境外大学。
2.本办法适用的学生是由学校选派到境外大学交流学习的学生。未经学校事先审批,自主到境外大学或者境外其他机构学习、实习的,不予认定。
3.与境外大学签订“2+
4.上述两类学生毕业资格审查按照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
5.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